2016年10月27日 00:00来源:新农网
记者从国家粮食局获悉: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粮食局等部门《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江西、湖南、黑龙江三省符合条件的区域近日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。
国家粮食局要求,当区域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时,要停止执行预案;当区域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时,要严格按照预案规定抓好收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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